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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中思索 在思索中前行
——参加财政预算监管培训班(第三期)学习体会

  2015年4月,由张更华专员带队,北京专员办一行7人参加了财政预算监管培训班(第三期)的学习。丰富的课程安排,充分的交流讨论,坚定了信念,开阔了视野,提升了认识。

   一、思维的转变与职能的转型需同步

  通过培训学习,特别是褚利明巡视员的介绍,更加深刻认识到专员办职能转型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专员办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专员办职能转型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但转型也经历着改革的“阵痛”。专员办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处于预算管理的外围,更多的是运用检查的手段。专员办职能转型后,工作内容融入财政部的主体业务,工作环节实现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前监管的转变。这些都迫切需要思维方式的转变,需要转变注重违规金额的观念,转为提升服务管理水平;需要转变以往事后查处问题的思维方式,转为事前规避问题;需要改变以往的微观视角,着眼于宏观视野,创新监管思路,提升层次,充分发挥驻地监管优势。

  二、知识的储备与能力的提升需跟进

  预算监管培训课程,既有宏观政策方面的解读,又有微观层面的流程梳理;既有专员办总体工作的介绍,也有具体工作的布置。全国专员办范围的整体轮训,对于增加知识储备,提升能力非常及时和重要。专员办转型,面对的是全新的职能和业务,需要实现从查账能手向预算监管能手的转变,专员办干部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着工作质量和转型的成效。特别是目前处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新的改革、新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知识的储备和学习。作为专员办的干部,也深切感受到学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除认真参加部内和办内举办的各项培训外,加强自身的系统学习非常重要,要让学习永远在路上。

  三、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履行需统一

  转型后,专员办工作嵌入财政部主体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是部内司局管理链条的延伸,要实现属地各级中央预算单位和各项财政资金的全覆盖,实现预算管理流程的全覆盖。培训课上,预算司也为我们列出了相关的数据,纳入监管范围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18150家,其中二级单位2875家,纳入北京专员办监管范围的中央预算单位2148家,其中二级单位达1451家,占到了全国的50%。面对如此众多的预算单位,权力大了,使命大了,责任也更重,因此,必须要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内部控制。作为专员办的一员,也深深感受到肩上的责任,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按照规程办事,依法履行职权,真正做到“有权也不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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