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驻京监〔2015〕281号
各有关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
根据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14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专员办从2015年起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决算审核、预算绩效评价等财政预算监管业务。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预算监管职能,我办拟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中国科技会堂召开财政部社保司、金融司对口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一)8:00 — 8:50 参会人员于中国科技会堂B207报告厅处签到登记。
(二)9:00 — 10:00 财政部有关司局同志介绍财政支持相关改革的主要任务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介绍专员办业务工作转型后的主要工作职能及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新管理流程。
(三)10:00 — 11:00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同志讲解2015年度决算审核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四)11:00 — 12:00 北京专员办副监察专员江乐森同志介绍预算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一是传达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二是总结通报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总体情况;三是安排部署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2015年决算审核准备工作。
(五)13:00—14:00:部分预算单位参加座谈,讨论研究“如何建立专员办和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管服务工作长效机制”,选取7家单位(社保6家、金融1家)进行重点发言,每个单位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座谈及重点发言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六)14:00—16:00:参加座谈的预算单位就会议相关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和自由发言。
二、参会人员
财政部有关司局领导、北京专员办相关负责同志,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1名。
三、会议地点
中国科技会堂。地址:海淀区复兴路3号(木樨地桥西北角)。
四、其他事项
(一)鉴于本次会议涉及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重大变革,请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同志亲临参加。
(二)请各在京二级预算单位组织所属在京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报名参加。
(三)参会单位在2016年部门预算审核工作中,报送资料不全的,请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审核相关资料的通知》(财驻京监〔2015〕234号,详见财政部网站北京专员办频道“预算监管”模块所公开的文件)要求,补齐资料,参会时交给会议签到处,并进行登记。
(四)请各单位在11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1)和《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一并交会议联系人。
(五)会议联系人
1.社保司对口单位联系人
汤永强 电话: 68470915
常凤彦 电话: 68471655
传真电话: 68481176
电子邮箱: 2973424114@qq.com
2.金融司对口单位联系人
王欣电话: 68472375
传真电话: 68473859
电子邮箱: bjzybsc@sina.com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2.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基本信息表
3.参加讨论及重点发言预算单位名单(社保、金融)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