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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
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退税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批工作,现就2016年上半年退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退税资料,继续按照我办《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操作规程》(财驻京监[2010]137号)的要求报送,具体内容详见《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15年修订)。

二、办理退税具体时间见下表。

所属区县

时间安排

东城区

3月23日、3月24日、3月25日

西城区

3月28日、3月29日、3月30日

海淀区

3月31日、4月1日、4月5日

朝阳区、其他区县

4月6日、4月7日、4月8日

1.会审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会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309房间(紫竹桥西300米路北),公交车:北洼路站(苏宁电器商店西侧)

联系人:李薇

联系电话:68471544、68473198

电子邮箱:liwei6505@sohu.com

bjzyb1c@sina.com

3.退税申报相关资料请参阅我办网页(http://www.0470sport.com/)“办事指南”栏目中《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15修订版)。请大家认真阅读,确保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三、本次会审申报的退税资料不合格的一律退回。需重新申报的相关单位应在会审期内进行重新申报,以保证退税工作效率。

请有关单位做好退税申报准备工作,并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非会审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2015年宣传文化增值税退税操作指南.doc
附件1:财税〔2013〕87号文.doc
附件2:审核表-.xls
附件3:申请报告模板.doc
附件4:承诺.doc
附件5:未接受稽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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